
本图:中共新化县委书记李铁雄
新化县正通置业有限公司违反拆迁协议合同
该项目最初从2011年开始开发,2011年来历经了燎星、众友、永兴置业、正通置业4家开发商。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拆迁协议合同第四条甲乙双方确定:1、甲方完成建筑设计后,及时通知乙方选房。2、选择房屋的先后顺序按乙方腾空房屋交付产权给甲方的先后顺序,乙方交付产权的,建房须按乙方腾房交付产权的顺序发放选房号,并按选房号先后顺序通知乙方选择房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该拆迁合同确定,开发商必须在完成建筑设计后,及时通知拆迁户选房。拆迁户在没有选房前,开发商不应该在拆迁户的产权上开工建设。
2022年5月10日,由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新化县上梅街道办事处和正通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公布的《新化县第五期永兴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拆迁兑现分配方案》,完全违背了以前拆迁时开发商与拆迁户签定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法律层面是站不住脚的!
现在公示的拆迁兑现分配方案在制订出台前从来没有听取过拆迁户们的合理诉求,方案出台的过程中也从来没有征求过拆迁户们的意见,造成腾房时间靠前的拆迁户丧失了优先选择房源的权利(原来明确的选房顺序号被作废、选房面积受到限制)。变相强迫拆迁户接受这个不合理的分配方案,这是2个做为永兴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安置的群众工作责任主体(新化县安居建设集团、上梅街道办事处)的重大失职。
开发商违背协议出售商品房非法牟利
而身为协议兑现法律责任主体的正通置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就开始出售商品房而不是优先安置拆迁户,并且在其2019年10月公布的安置拆迁户的房源有6号栋248套、2号栋240套、5号栋124套、18号栋192套,共计预留安置的建筑面积为95108.57平方。而在2022年初提供给拆迁户进行选房摸底时的房源就只剩下了6号栋240套、2号栋232套、5号栋60套,拆迁户对减少的那部分房源去向毫不知情,正通置业的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全体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也与国家进行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初衷背道而驰。
综上所述:由于现在离公告上注明的选房时间5月17日只有短短几天,特恳请新化县委、县政府领导责令相关部门停止这个违法的《拆迁兑现分配方案》,并《以拆迁安置协议》为依据和准绳,依法制订分配方案,切实保障永兴棚户区全体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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